以“诚”立统计大业
2021-12-06 08:23:3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中共石鼓区委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罗亮华 李文恋 | 作者:谷琼峰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835
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,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。其中,在强化统计部门责任和提高统计人员职业素养的重要论述中提出,统计是一种诚实、诚信的职业,人为的造假、刻意的造假是不行的,主观能力不足造成的虚假也是不允许的;不能把统计数据作为利益交易的手段,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。作为一名统计干部,要切实做到以“诚”立业,走好新时代统计赶考路,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服务省委“三高四新”、市委“三强一化”和区委宜居宜业宜创宜游“锦绣新石鼓”等战略的实施。

一、以学习为统揽,确保思想上的“诚”

以学习为统揽主要有三个维度,第一,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,蕴含着丰富的新思想、新观念、新论断、新要求,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作为贯穿统计工作始终的终身任务,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,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统计工作、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上。第二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是统计工作的最高法律准绳,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。我们要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,把法治思想融入到统计工作中来,做到敬畏法律法规、遵守法律法规、执行法律法规,实事求是的科学统计。第三,党中央、国务院对统计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,是加强统计监督工作的“三把利剑”,集中体现为“一意见一办法一规定”。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是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,我们要准确把握其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;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建立了制度机制,我们要准确把握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、调查、处理、移送等具体规定;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规定》提供了保障手段,我们要准确把握统计督察主体、对象、内容、方式和问责办法等督察机制。《意见》《办法》《规定》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,每一名统计干部,都要把其学深悟透弄懂,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政令的自觉性,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。

二、以业务为主线,确保能力上的“诚”

首先,统计局自身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提升。统计干部们在履行统计职责、发挥统计作用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,其自身务必要具备优良的政治和专业素养,宽广且坚实的统计业务能力作为支撑。要在开展统计分析研究上下功夫,随时关注国、省、市、区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,深入了解统计制度的变化,积极探索新的研究课题,大力提升精准研判经济形势的能力;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,深入基层、深入企业,了解基层统计的工作情况,掌握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,及时跟踪指导,提供精准服务;要在学习取经上下功夫,思想上主动创新、积极思考,工作中不等不靠、主动作为,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乃至其他地方统计系统的先进经验。其次,部门和镇、街道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提升。要加大对各部门、镇街道统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,深入开展“四上”企业入规纳统的衔接工作,确保实现应统尽统;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,部门与镇街之间的联系与沟通,认真做好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统计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,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。最后,企业统计人员的能力要提升。企业统计员作为统计工作的“前沿一线”,是统计数据的源头活水。要积极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,鼓励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,使其切实理解和搞准每项指标填报的范围、指标含义、关联情况和计算依据,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。

三、以廉洁为抓手,确保责任上的“诚”

廉洁从政,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最基本的工作素养,也是我们统计干部履职尽责的现实需要。我们统计干部要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明纪律规矩,全力打造“廉洁统计”。然而,从过往的统计造假警示案例中,从“以数谋利”“以数谋私”等反面事例中,有个别人在面对财、色、名、利诱惑时,失去做人的基本准则,没有严格执行统计工作要求,违规编造虚假数据,走上违法违纪的不归路。这样的违法行为,不仅直接导致统计数据失真,还直接误导党委、政府领导研判经济形势,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。因此,我们要牢牢记住这些血淋淋的教训,常怀敬畏之心,敬畏权力、敬畏组织、敬畏法纪,做到公正用“数”、依法用“数”、廉洁用“数”,在统计系统营造不想假、不能假、不敢假的纯洁统计生态,塑造新时代统计工作良好形象。

(作者系石鼓区统计局局长谷琼峰)

责编:罗亮华 李文恋

来源:中共石鼓区委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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